大多数朋友关注我们以后,经常问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的定金能退吗?”
而当我们跟客户提到,退定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行政手段,依靠主管部门的帮助来要回时,大家的反应是:
“主管部门跟开发商关系那么好,他们会帮我处理开发商?”
这样的顾虑很正常,但事实上,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以后,政府部门的作为力度有了很大提高。
虽然没有质的飞跃,但是通过我们大量的委托维权案例积累下来的经验来看,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都有一套受理投诉的章程条例,只要开发商的违规点的确属于主管部门应当管理的条例之内,他们就必须受理,无法推脱。
万一推脱怎么办?完全有理由投诉该部门不作为。
2年前,我曾陪同一位好友去过房管局信访室,那里的工作人员办事非常程序化,所有都按照章程走,你所反映的问题只有在必须受理的范围内,他们才会记录和上报。其他的,他们只会说,不归我们管。
回到退定金维权上来说,只有研究过相关政策和行政规定,才能知道哪些开发商的行为是违规的,并且是会被主管部门必须受理的,这一点非常重要。
只要主管部门愿意受理,就是退定金成功的一半。而文章开头提到的关系问题却将发挥正向的作用!
去年我曾发过一个嘉兴的案例,委托我们的客户比较内向不会说话,当时拿着我们代为起草的退款申请书去到售楼处现场要求退款,销售直接当着他的面嚣张地说:
嘉兴所有楼盘都是捆绑销售车位的,你去投诉或者起诉好了,都没用的。
当时客户就泄了气,还私下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一下打官司有没有用。
律师给出的回复是否定的,他们大多只会去找协议上的漏洞,而开发商起草的协议都是有律师团队给做的,基本没有漏洞可寻。
我依然鼓励他,不用管开发商的态度是如何,这是他们为了没收你的定金或者逼迫你继续购房的手段而已。你要做的,就是继续按照我们指导的维权流程,直接进入到投诉环节。
于是,他重新振作,驱车来到当地房管局,跟对接的管事领导反馈了捆绑销售车位的情况,事情的最后,该领导出去打了个电话回来就告诉他,开发商那边同意退了,直接去办理退款手续吧。
为什么这么顺利?大家可以思考以下几点:
1.捆绑车位是住建部出的通知规定必须管理的违规点,房管局必须受理。
2.“既然必须受理,投诉人的最终诉求又只是要回定金而已,何不让开发商把定金退回给投诉人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解决了。”
3.“房管局领导都打电话过来说退定金,如果还坚持不退的话,就是不给该领导面子了,关系再好也会受影响。”
所以,利用行政效力来要回定金是当下最有效的办法。
要让行政效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找到足够有力能被受理的违规点和其证据。在这一点上,我们真的是专业的。
这里再补充一点:其实许多委托给我们的客户,我们帮忙起草退款申请书和投诉书发给开发商以后,其中就有四成左右的开发商就同意退款了。一方面是因为违规点充分又准确;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开发商看到了申请书里提到的内容,如果真的抓到了它的软肋,一般就会聪明地退定金了事。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