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出售共有房产,应如何签署合同?
A: 在上期的小常识中,我们已经了解到了什么是共有,以及法律中规定的共有房产出售时应如何处理。那么,运营同事在实际业务中遇到了共有房产要出售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应如何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呢?
1. 对于按份共有的房产,我们建议出售时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共同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这里,或许有人会有疑问,法律不是明明规定只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不就行了吗,为何这里要求的是全体共有人呢?那我们来看看《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此条规定,按份共有的房产出售时,即使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也需要其他的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为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我们建议要求全体的按份共有人都要同意出售该共有房产,共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 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出售时必须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合同才有效。生活中常见的共同共有房产主要存在于夫妻之间,有的是直接在房产证上注明了“共同共有”,这样的房产在出售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填写房产证上所记载的产权人;有的房产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由于是婚后取得的财产,该房产具有共同共有性质,在出售这样的房产时,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填写产权证所记载的产权人,但是需要其配偶提供亲笔签名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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