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内容进行分类处理,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一般不能被判继续履行。
第一,“将进行谈判的预约”,双方仅负有磋商的义务,并无缔约的义务。
第二,“带未决条款的预约”,可以考虑继续履行。根据《解释》第5条,若约定主要条款,已决事项完备性和重要性均高于未决条款。认购书基本可履行,未决条款由法院按交易习惯合理补充,合同继续履行。但根据《解释》第4条,则肯定了“带未决条款的预约”不可继续履行。因此法官会结合认购书内容的完备性及可履行性进行裁量。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根据认购书的约定内容进行分类处理,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一般不能被判继续履行。
第一,“将进行谈判的预约”,双方仅负有磋商的义务,并无缔约的义务。
第二,“带未决条款的预约”,可以考虑继续履行。根据《解释》第5条,若约定主要条款,已决事项完备性和重要性均高于未决条款。认购书基本可履行,未决条款由法院按交易习惯合理补充,合同继续履行。但根据《解释》第4条,则肯定了“带未决条款的预约”不可继续履行。因此法官会结合认购书内容的完备性及可履行性进行裁量。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