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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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裁判规则之六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1日|分类:人身损害 |478人看过

发帖人在其微博中发表的未成年人受伤害信息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的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施某某、张某某、桂某某诉徐某某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4期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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