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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对出租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531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对出租人的风险


(1)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公布)第三十二条(对租赁当事人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处理)规定,“租赁当事人未在期限内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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