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租人的风险
(1)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
(3)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8年 (优于51.17%的律师)
68次 (优于97.77%的律师)
299次 (优于99.56%的律师)
109331分 (优于99.68%的律师)
一天内
13622篇 (优于99.5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