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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对承租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发布者:西安婚姻家事李永强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594人看过

对承租人的风险


(1)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


(3)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注:本文系转载 仅供普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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