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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否应由医院出钱

作者:周爱荣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1次举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取决于鉴定结果,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总的来说,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花费包括医疗鉴定委员会专家的费用、使用医疗仪器设备的费用以及组织的有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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