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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周爱荣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1次举报


  
  律师解析: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所谓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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