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二次撞击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律师辩护促成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案情简介
清晨道路上,前车行驶过程中与横穿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行人倒地于机动车道内。间隔短暂时间后,当事人驾车途经事发路段,再次与倒地行人发生碰撞,最终造成行人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死亡结果系前后两次撞击、碾压损伤共同导致,两处损伤对死亡后果作用相当。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第一起事故中前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引发的第二次事故中,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以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事人归案前主动投案,全程如实陈述事发经过,同时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民事赔偿事宜。
三、代理思路
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事故成因、责任划分及当事人各项情节,确定从案件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法定从宽情节、社会危害性多维度开展辩护,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1.厘清事故因果与责任边界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两次事故的时间、空间先后顺序,向检察机关阐明:被害人死亡是两次事故叠加造成,并非当事人单一行为直接导致,当事人行为对最终死亡结果的作用力有限,主观过错程度相对较轻。
2.深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当事人系初次涉案,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人身危险性极低。
3.落实认罪认罚与民事谅解引导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认罪悔罪态度;协助当事人全力完成民事赔偿,足额赔付相关损失,最终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有效化解双方矛盾。
4.论证犯罪情节轻微,无追诉必要综合全案来看,本案属于过失类犯罪,区别于故意犯罪;结合事故突发、路面突发状况难以预判等客观因素,加之自首、赔偿谅解、初犯、认罪认罚等多重情节叠加,主张当事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请求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充分采纳辩护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虽实施了交通肇事相关行为,但综合考量其自首、初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解除对当事人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处罚。
五、律师点评
1.本案属于多车连环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此类案件中因果关系、责任划分、损伤参与度是辩护核心要点。司法鉴定意见是界定各方行为与损害结果关联性的关键证据,办案中需重点拆解证据,客观还原案件全貌。
2.交通肇事罪为典型过失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不起诉的核心有利情节。对于情节较轻的过失犯罪,在事实、证据无重大争议时,积极促成和解、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
3.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途中务必集中注意力、谨慎驾驶,行经路口、人流路段及事故现场时,一定要减速观察、留意路面突发状况,避免二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勿逃逸,应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员,并主动配合处理,积极承担民事责任,最大程度争取宽大处理。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