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涉案金额 89万余元网络诈骗案,辩护促成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宽缓处理
二、案情简介
被告人与被害人因网络游戏相识并通过社交软件长期交往,双方逐步建立信任关系。被告人因沉迷网络赌博产生资金缺口,起初以生活周转为由小额借款,后续因无力偿还赌债,便虚构事由持续向被害人索取钱款。被害人先后累计向被告人转账 89 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陆续归还 18 万余元,最终被害人实际损失 71 万余元。
案发后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机关以诈骗罪对被告人立案侦查。案件侦查阶段,被告人主动向被害人退赔部分款项,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此前无违法犯罪前科,具备服役经历及公益岗位工作经历,日常表现良好。
三、代理思路
结合全案证据、案件事实以及被告人自身情况,确立认罪认罚为主、多维从轻情节为辅的整体辩护思路:
(1)定性层面不作无罪辩护: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犯罪事实及罪名,尊重案件基本定性,避免无谓对抗,契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
(2)重点梳理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自首 / 坦白情节: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供述稳定、态度诚恳,依法可认定坦白,请求从轻处罚。
2.认罪认罚:当事人全程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书,依据刑事诉讼相关规定,应当予以从宽处理。
3.积极退赃退赔:案发第一时间主动向被害人退赔款项,尽力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取得被害人谅解基础。
4.主观恶性较小:本案因网络赌博误入歧途,并非事先预谋实施诈骗;双方系长期网络好友,初期存在真实借贷行为,犯罪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远低于典型蓄意诈骗案件。
5.人身危险性低:被告人无任何前科劣迹,过往履历良好,有服役及基层服务工作经历,一贯表现端正,再犯可能性极小。
(3)结合钱款往来细节辩护:区分前期真实借贷与后期虚构事实诈骗的款项,厘清资金流水,说明被告人曾持续归还部分欠款的客观事实,体现其并非完全无还款意愿。
(4)量刑建议诉求:综合全案情节,结合涉案金额、退赔情况、认罪态度及个人背景,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并优先考虑适用非监禁刑。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全部辩护意见,结合认罪认罚、坦白、主动退赔、无前科等多项从轻情节,作出从宽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全案事实与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当事人回归正常生活,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五、律师点评
1.本案属于典型的网络交友衍生的侵财类犯罪,当下网络社交、网络游戏拉近人际距离,也滋生了各类网络借贷、网络诈骗风险。行为人因沉迷网络赌博逐步陷入犯罪泥潭,不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也彻底断送自身发展前景,教训十分深刻。
2.刑事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涉案当事人重要的从宽途径。本案当事人主动认罪、积极退赔、如实供述,多项从轻情节叠加,是最终获得轻判、适用缓刑的核心原因。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盲目坚持无罪辩护并非最优选择,结合案件实际选择认罪认罚、挖掘全部从轻情节,更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从社会层面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勿轻易向网络好友大额转账;同时务必远离网络赌博,赌博极易诱发借贷、诈骗、盗窃等一系列次生犯罪。而触碰法律红线后,应当主动配合司法机关、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争取宽大处理。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