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离婚案件中小产权房如何处理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屋因为没有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再离婚案件中直接分割。但是法院为了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过调解确定解决方案,比如小产权房归一方所有,参照当地可以转让的同类小产权房的价格给另一方补偿款。
(1)小产权房的分割,法院对于小产权房所有权一般不会予以分割,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2)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夫妻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时间不足5年的,法院会等到夫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再行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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