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越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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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发布者:耿越尧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3人看过 举报

2026-09-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6:

沈阳地区继承纠纷案:再婚家庭遗产分割争议的有效代理

 

一、案情概述

本案是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于某某于2024年1月去世,其继承人为原告(被继承人之女)与被告(被继承人之再婚配偶)。被继承人生前经历多次婚姻,与被告于2016年登记结婚,双方无子女。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有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房产一处、新民市的房产一处、欧宝牌轿车一辆、奔驰牌轿车一辆、多个银行账户存款等财产。原告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上述遗产,并主张被继承人生前转给被告的款项、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同时主张存在夫妻共同债务30万元。被告方则主张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遗产,奔驰轿车系被告个人财产,存款已用于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投资失败欠款及丧葬支出,不存在可分割的存款,并主张原告处有被继承人转给的50万元应予分割。

 

二、律师有效代理成果

本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围绕遗产范围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丧葬支出扣减、证据不足主张不予处理等核心争议点展开了充分抗辩。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方的多项抗辩意见:第一,认定被告名下的奔驰轿车因被告举证不足以证明系其个人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确认该车辆归被告所有,被告仅需向原告支付折价款2万元;第二,支持被告主张的丧葬支出106470元从遗产中先行扣减,有效降低了被告的给付义务;第三,对原告主张的广西房产、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夫妻共同债务等因证据不足,依法不予处理;第四,对被告主张的原告处20万元存款、给原告购买三套房产等亦因证据不足未予处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的各项折价款合计约51.2万元,远低于原告起诉时主张的金额,有效维护了被告的财产权益。

 

三、代理难点剖析

本案代理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遗产范围认定复杂。被继承人生前多次婚姻,财产构成复杂,涉及婚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房产与车辆的权属认定、多个银行账户的余额确认等,需要逐一梳理证据,明确遗产范围。第二,银行存款争议激烈。原告主张被继承人生前转给被告的款项累计达108万余元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被告则主张存款已用于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投资失败欠款及丧葬支出,不存在可分割存款。法院最终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账户余额为准进行分割,被告的代理意见获得采纳。第三,丧葬支出扣减主张。被告主张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106470元,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各项支出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法院最终支持了该项扣减。第四,夫妻共同债务与债权争议。双方均主张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系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涉及案外人重大利益,依法不予处理,避免了被告陷入复杂的债务纠纷。第五,原告主张的广西房产、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因证据不足未获处理,被告的质证意见有效阻止了原告不当扩大遗产范围。

 

四、寄语

如果您在沈阳地区遇到继承纠纷、再婚家庭遗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遗产范围争议等法律问题,欢迎联系辽宁一军律师事务所耿越尧律师。我将凭借对继承法律实务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代理服务,帮助您在复杂的家庭财产争议中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7:

沈阳地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代理企业方成功驳回劳动者全部仲裁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案情概述

 

申请人冯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某电子商务公司招聘印刷助手的信息,与该公司车间负责人丁某某取得联系后,于2024年7月18日办理入职手续并开始工作。工作期间,申请人共收到七次报酬,前五次为现金支付,后两次通过公司账户转账。2025年1月,申请人在工作中腰部受伤,向丁某某请假未获批准,自行前往医院就诊。后申请人被移出微信工作群,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025年1月工资及就医花费等共计五万余元。

 

被申请人某电子商务公司委托耿越尧律师代理应诉,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为劳务关系,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二、律师有效代理成果

 

耿越尧律师在本案中开展了以下有效代理工作:

 

1. 精准定性法律关系:律师从劳动关系成立的三大核心要件入手,逐一论证双方不存在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主张申请人系车间负责人个人雇佣的临时劳务人员,不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不接受公司考勤管理。

 

2. 举证责任分配抗辩:律师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主张申请人未能提供受公司劳动管理、由公司发放工资报酬的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 全面驳斥各项仲裁请求:律师不仅从劳动关系不成立的角度进行抗辩,还针对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双倍工资差额、工资及医疗费等每一项请求,分别提出事实与法律层面的反驳意见,形成了完整的抗辩体系。

 

4. 证据组织与质证:律师协助公司提交了岗位说明书、部门职责划分表、垫付申请、入职审批流程记录、员工花名册等证据,证明公司从未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车间负责人的招募行为系个人行为。

 

案件结果: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申请人未提供公司已招录其入职的相关证据,未提供受用人单位考勤等劳动管理、由公司发放工资报酬的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故对申请人的全部请求事项不予支持。耿越尧律师的代理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三、代理难点剖析

 

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限: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人身隶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三大要件,而劳务关系则更强调自主支配和按成果结算。律师通过岗位说明书、考勤记录缺失、计件报酬等证据,成功论证双方系劳务关系。

 

2. 车间负责人行为的定性:申请人系通过车间负责人招募进入工作,该行为是代表公司还是个人行为,直接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律师通过岗位说明书证明该负责人无招聘权限,其招募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3. 报酬支付方式的争议:申请人前五次报酬由车间负责人现金支付,后两次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律师主张公司转账系基于垫付关系,并提交垫付申请及结算协议,成功解释了转账行为,避免被推定为工资支付。

 

4. 证据链的构建:律师需要协助公司提交多份证据,证明公司有规范的入职流程、员工花名册、考勤制度,而申请人从未完成正式入职流程,也未出现在公司人事系统中,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5. 多项仲裁请求的逐一驳斥:申请人同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双倍工资差额、工资、医疗费等多项请求,律师需要逐项分析其事实与法律依据,构建全面的抗辩体系。

 

四、寄语

 

劳动争议中,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主张各项权利的前提。然而,并非所有在用人单位场所工作的人员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面临劳动者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索要违法解除赔偿金、加班费、双倍工资差额等仲裁请求时,如何举证、如何抗辩、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往往决定案件走向。这类案件涉及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多项仲裁请求的逐项驳斥等多重法律难点,事实认定难度较高。如果您也面临类似劳动争议、劳动关系确认、企业用工合规等法律问题,建议尽早咨询耿越尧律师(辽宁一军律师事务所),及时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制定应诉策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耿越尧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拥有7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现为辽宁一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沈阳地区民商事法律实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一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8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
辽宁一军律师事务所
1210120********80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