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本案是一起因工作管理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因自身基础疾病(主动脉夹层)突发破裂,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庄占峰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后,通过事实梳理、法律分析和有效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案件经过:
被告人在某新材料公司担任车间班长,因发现被害人未在岗,依规对其处以50元罚款。被害人酒后情绪激动,前往理论并与被告人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中,被告人使用现场铁棍击打被害人腿部,并在被压制过程中击打其胸腹部。被害人随后因身体不适被送医,次日凌晨因主动脉夹层破裂导致大失血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死亡主因为自身疾病(主动脉夹层破裂),但情绪激动和肢体冲突可作为诱发因素。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辩护要点:
庄占峰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以下主要辩护意见:
被害人醉酒上岗、情绪失控,属于自陷风险行为被害人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00.4mg/100ml,严重醉酒状态下仍上岗工作,且在微信群中辱骂被告人并主动挑衅,存在明显过错。
被告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本能反抗被告人全程处于被压制状态,其反抗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构成,击打行为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死亡结果与被告人行为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死亡主因为自身严重疾病(主动脉夹层),被告人行为仅为诱因之一,非决定性因素。
被告人主观上无过失,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被告人无犯罪前科,事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13万元并取得书面谅解,具有明显悔罪表现。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在冲突中未能预见其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被害人死亡系多因一果,被告人行为仅为诱因之一,且不存在激烈暴力;
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
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结果:
被告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意义:
本案体现了刑法中“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院在认定构成犯罪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被告人悔罪态度及赔偿情况,最终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庄占峰律师通过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轻了其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