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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遗嘱:“用手机录遗嘱,关键细节别遗漏”

2025-11-14

发布者:何波律师|时间:2025年1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 |192人看过举报

录音录像遗嘱:“用手机录遗嘱,关键细节别遗漏”

录音录像遗嘱需 “遗嘱人、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这是《民法典》新增的明确要求。录制时,需确保画面清晰,能看清遗嘱人与见证人的面部,声音无杂音,避免仅录音无录像或未报日期的情况。

常见失误:仅让遗嘱人说话,见证人未出镜;未说明录制日期。上海某法院曾驳回一起录音遗嘱案,因录像中仅老人出现,无法确认见证人是否在场。建议录制时,先由遗嘱人报出姓名、日期,再陈述遗产分配方案,最后见证人依次自我介绍并确认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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