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能要求支付赔偿金吗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不仅可要求足额支付工资,还可主张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明确了赔偿条件和标准。赔偿适用条件:1. 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2.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单位逾期仍未支付。赔偿标准: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实操步骤:
1. 劳动者向单位主张工资,留存催款记录;
2. 单位拒绝或拖延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
3. 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案例:某公司拖欠10名职工2个月工资共计50万元,职工投诉后,监察部门责令15日内支付,公司逾期未付,职工申请仲裁主张50万元工资+25万元赔偿金(50%标准),仲裁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