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申请人(劳动者)于2021年10月通过招聘入职被申请人(某公司),担任厨师行政管理岗位。入职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亦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工作期间,工资由被申请人财务人员通过微信按月发放,薪资标准随工作年限每年递增二百元,并享有十三薪待遇。至2024年12月,申请人月固定工资已从七千余元涨至八千余元。2024年12月29日,被申请人在未提前告知且未说明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通过微信群通知申请人无需继续上班,强行辞退申请人,并拖欠申请人年终奖。申请人突然失业导致收入中断,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存续期间的认定。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申请人受被申请人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第二,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及赔偿问题。被申请人微信辞退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以申请人离职前平均工资八千余元为准,工作年限按三年半计算。第三,被申请人是否应当支付拖欠的年终奖。根据双方约定的十三薪及往年发放惯例,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被申请人理应足额支付。
【裁判结果】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全面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需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八千余元、经济补偿金2.9万余元,以及拖欠的年终奖八千余元,以上合计4.5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在代理律师的协助下,申请人成功拿到全部诉讼款项。
【律师价值】
王超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证据组织能力。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举证难点,王超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工资发放流水及工作群通知等关键证据,成功构建完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庭审中,王超律师精准把握违法解除及年终奖发放的法律适用,有力反驳了对方抗辩。此外,王超律师在裁决后高效推进执行,确保当事人全额获赔,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