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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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律师代理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方获死刑判决

发布者:王超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89人看过 举报

2026-09-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被告人某乙因被害人某甲欠其1.8万余元赌债心生怨念,产生杀人动机。2022年12月31日,某乙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一把长约20公分的黑色折叠管制刀具,该刀异常锋利,适合刺捅行凶。2023年1月14日,某乙携刀寻找某甲未果。次日,某乙再次携刀前往,在某甲转身进入房间时,将刀握在右手悄悄跟随。某乙编造理由进入被害人家中,趁其不备从背后持刀连续刺向其脖颈处两刀,致某甲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面对守在门口的某甲之母阻拦,某乙毫无悔意,再次持刀连续刺向其胸部和颈部,致其重伤二级、伤残十级且一眼失明。案发后,某乙未进行任何赔偿,亦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量刑建议。某乙系在清醒状态下持有管制刀具,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犯罪,并非临时起意。其作案目标明确,下手极重,且属于入室行凶,手段极其残忍。某乙因不受法律保护的赌债纠纷而谋财害命,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此外,某乙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极差,在公安讯问过程中态度嚣张,毫无悔改之意,已无改造空间。因此,是否应当依法对某乙从重处罚并适用死刑,成为本案审理的核心焦点。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某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某乙犯罪动机卑劣,预谋作案,入室行凶,手段残忍,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且认罪悔罪态度差,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害人代理人的意见,认定某乙故意杀人罪成立,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判处某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被害人及其家属维护了正义。

 

【律师价值】

王超律师在本案中作为被害人代理人,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庭审把控能力。首先,律师精准梳理了某乙网购凶器、多次踩点、入室捅刺等客观行为,有力论证了其预谋杀人及主观恶性极大的核心观点。其次,针对某乙因赌债杀人的卑劣动机及案发后嚣张无悔的态度,律师在庭审中层层递进,充分揭示其极差悔罪表现与极高社会危险性。最终,王超律师凭借严密的证据组织与极具感染力的庭审发表,成功说服法院采纳死刑量刑建议,为被害人家属讨回公道,彰显了法律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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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520231058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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