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裁判结果:法院确认男方婚内向第三者作出的赠与无效,判令第三者返还10000元,并自2024年11月25日起按一年期LPR支付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律师:鲍婷婷律师
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判决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2025年6月25日
一、案情简介
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后,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女方认为男方婚内向第三者转账并代付线上消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遂提起诉讼。
二、接受委托时的主要难点
款项由转账和线上消费构成,部分支出的关联性存在争议;还需结合聊天记录、支付明细及庭审陈述确定返还范围。
三、办案思路与工作重点
第一,固定婚姻关系和资金往来证据。第二,核对微信聊天、交易明细与公证材料。第三,围绕赠与效力及具体金额组织举证。第四,明确利息起算和费用承担。
四、本案争议焦点
男方婚内对第三者的转账及消费是否构成无效赠与?返还范围应如何认定?利息应自何日起计算?
五、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男方为维持不正当关系,未经女方同意处分夫妻共同款项,损害女方平等处理权,且违反公序良俗。对庭审中各方认可的10000元返还及利息方案,法院予以确认。
六、裁判结果
法院确认赠与无效,判令第三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0000元,并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5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91元由女方负担69元、第三者负担122元。
七、典型意义
本案说明,婚内向第三者的无对价处分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对多笔线上消费和转账,应通过交易明细、聊天记录和庭审陈述进行对应核实。
八、律师点评
此类纠纷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与公证材料,并逐项梳理转款用途。针对有争议的金额,应以证据关联性和庭审确认内容为基础主张返还。
鲍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