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裁判结果: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确认男方将1,724,228.91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女方返还1,680,000元。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鲍婷婷律师
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判决日期:2025年6月4日
判决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介
女方与男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长期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向其转账及支付费用。女方起诉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1,724,228.91元。一审支持赠与无效并判令返还168万元,第三者不服,提起上诉。
二、案件关键点
第一,赠与行为的效力。法院认定男方在婚内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此长期给付款项,损害配偶合法权益、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应属无效。第三者以不知男方已婚、属于善意接受为由拒绝返还的抗辩未获支持。
第二,返还范围。双方对核对后的转款差额1,724,228.91元存在相应证据,争议主要在消费扣减及其他款项性质。第三者主张部分款项属于家具补偿,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法院结合认可的消费、购物及共同出行情况酌情扣减,最终确定返还168万元。
第三,现金返还抗辩。第三者提交取现记录及协议书,主张已经向男方返还100万元。二审认为,女方已明确要求第三者返还款项后,第三者仍与男方通过现金方式清偿的主张不能免除其向女方返还的义务;无论其是否确已向男方返还该款,均不能据此减少本案应返还女方的金额。
三、办案思路与工作重点
代理团队围绕赠与无效和返还范围整理微信、支付宝等账户交易明细,对转出、转回及代付费用逐项核对;结合消费凭证区分第三者主张与法院认可的扣减。针对现金返还争议,审查取现记录、协议书、相关资金往来及证人陈述,并结合女方已经主张返还的事实提出抗辩。二审中补充律师费支付记录,说明主张权利的时间背景,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法院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向第三者长期无偿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损害配偶合法权益并违背公序良俗,相关赠与行为无效。对于款项返还范围,应当结合转账记录、消费及购物凭证、资金用途和各方陈述等证据综合认定。
五、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原判确认1,724,228.91元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1,680,000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20,318元由上诉人负担。
六、律师点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发现类似情况时,建议依法保存完整的银行流水、支付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婚姻关系证明以及能够说明款项用途的材料。个案能否获得支持以及返还范围,取决于具体事实、证据、诉讼请求和裁判尺度。
鲍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