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标题:案例6:5年租房合同,房东临时通知租客退场,租房押金能合理要回吗?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粤 0306 民初 15339 号
韩远盛律师代理的原告(调解结案)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22年5月22日,原告就向被告承租案涉厂房事宜与被告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出租位于深圳市某街道某路8号厂房三楼A面的厂房,租赁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每月租金32,150元(不含税),原告应向被告交纳履约保证金96450元,基本电费660元/月份,电费1.25元一度、另收10%电损,水费7元/立方米,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租金从2022年6月20日起计收,租赁期间,任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2022年5月22日,原告向被告转账支付了履约保证金96,450元,被告开立收据收到原告支付的96,450元,合同到期退回。
2023年12月13日,被告微信通知原告应于12月底搬离,违反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约定。
如附表《原告交纳房租水电统计表》,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原告共向被告支付了639,234.81元,尚欠被告2023年12月份房租水电费27,463.86元。被告应退回原告履约保证金96,450-27,463.86=68,986.14元。
2、韩律师针对案情,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返还)履约保证金余款人民币68986.14元,未按期履行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利息,自2024年1月1日起,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拍卖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3、韩律办案策略精准有效
办案第一步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告账户,保全原告当事人利益。
4、法律安排调解,韩律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一、原、被告同意被告向原告支付 45000 元了结本案纠纷,被告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付清。
二、原告在被告支付完毕全部款项 45000元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解除对被告全部保全措施的申请。
三、若被告按时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后,原、被告关于本案的权利义务终结;若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前述款项的,原告可就45000 元的未支付部分以及违约金 10000 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1524.65 元,保全费 709.86 元,共计 2234.51元(原告已预交),因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762.33 元,财产保全费 709.86 元,共计 1472.19 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所付之数应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前向原告迳付;原告多预交案件受理费 762.32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5、总结此案,韩律师给广大网友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租房时需保持警惕,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房源,仔细核实房东及中介资质,认真检查房屋状况,签订详细合同并保留证据。入住后合理使用房屋,退租时与房东友好协商,避免产生纠纷。
若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韩远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