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健律师网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IP属地:湖南

黎健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70333518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发布者:黎健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522人看过举报


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这几年,很多的影视明星偷税漏税的新闻频发,大家也进一步对相关的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遵守税法,按照规定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偷税漏税的想法都不能有,接下来黎健律师将为大家带来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的内容。

  一、偷税漏税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什么是偷税漏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漏税是指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偷税漏税有着性质上的区别,看纳税人故意非故意。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七)》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

  三、偷税漏税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以上便是黎健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偷税漏税处罚标准的内容,税收是维持一个国家政策运行的十分重要的财政来源,所以,身为公民,我们都需要知法守法,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我。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南 长沙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70333518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93472

  • 昨日访问量

    9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黎健律师

Copyright©2004-2025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