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俊 09:00-21:59
叶俊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运筹,全力以赴
1500847957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叶俊律师代理的工伤纠纷案件,赔偿案件起纠纷,律师精准调解结案,伤者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

发布者:叶俊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承办律师:叶俊、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案情

原告在项目工地务工时受伤,就工伤待遇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原告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伤待遇并撤销此前签订的赔偿协议。被告公司委托叶俊、蒲剑秋律师全程参与诉讼。


二、原告诉讼请求


  1. 撤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2. 确认原告与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待遇赔偿款暂计 163,966 元;

  4. 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赔偿协议。


三、被告答辩意见

被告委托代理人叶俊律师答辩称:


  1. 对原告在工地受伤的事实予以认可;

  2. 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初步协议,被告已实际支付部分款项;

  3. 愿意在合法、合理范围内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组织调解,妥善化解纠纷。


四、法院审理及调解情况

本案由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纠纷属于务工人员工伤待遇争议,事实较为清楚,具备调解基础。

在法院主持下,叶俊律师代表被告与原告充分协商,最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 被告共计应向原告赔付 105,000 元,已支付 40,000 元,尚欠 65,000 元;

  2. 剩余款项分两期支付: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支付 60,000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5,000 元;

  3. 若被告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4. 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5.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5 元,由原告承担。


  6. 上述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五、案件总结


  1. 本案属于典型的建筑行业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核心争议为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金额及赔偿协议效力。

  2. 诉讼过程中,律师以 “化解矛盾、快速兑现” 为导向,积极推动调解,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伤者及时拿到赔偿款。

  3. 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缩短维权周期、降低诉讼成本、便于实际履行,实现双方利益平衡。


六、律师心得(重点突出)


  1. 务工人员受伤后,及时固定劳动关系、受伤经过、医疗资料等证据,是维权关键。

  2. 工伤赔偿争议中,调解往往比判决更高效,能让伤者更快拿到赔偿,企业也能控制风险与成本。

  3. 建筑领域用工复杂,企业务必规范用工、购买保险,发生工伤后积极协商、诚信履约,避免矛盾升级。

  4. 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介入,可快速厘清责任、核定赔偿金额,有效促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5. 调解协议一定要明确付款时间、金额、逾期责任,确保后续能够强制执行,保障当事人权益。

叶俊 已认证
  •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 15008479571
    •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8次 (优于90.4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7次 (优于93.0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1542分 (优于99.5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0篇 (优于99.75%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俊IP属地:四川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7392 昨日访问量:30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