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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机构宣传“不出国、疫情补录拿认证”被判合同无效,叶俊律师团队成功代理,为客户追回10万元!

发布者:叶俊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51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留学服务合同、合同无效、公序良俗、定金罚则、学历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虚假宣传、疫情补录、不出国留学、仲裁、终局裁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过错分担

一、案情概览

本案是一起因留学服务机构承诺“无需出国、疫情补录、快速拿认证”而引发的典型服务合同纠纷。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叶俊律师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在仲裁中精准选择“主张合同无效”而非“违约”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客户追回10万元本金,并争取到部分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申请人马某通过微信向某教育咨询公司员工咨询海外留学项目,被申请人员工多次承诺“无需出国、疫情补录、年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申请人先后支付定金10万元,后双方签订《法国留学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获得法国硕士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后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申请人委托叶俊律师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145,600元)、支付利息及律师费。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义务,政策变化属不可抗力。

仲裁庭经审理认定:合同因目的违法而无效,被申请人应返还10万元本金,但定金罚则不予适用,利息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律师费和仲裁费按过错比例分担。

二、争议焦点与律师价值

本案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效力认定、定金罚则适用、不可抗力抗辩等多个层面。叶俊律师团队精准把握了“合同无效”这一法律突破口,从根本上否定了被申请人的抗辩基础。

1. 直击合同效力根本问题,主张合同无效而非违约

叶俊律师团队观点与策略:

  • 策略选择:团队没有纠缠于“被申请人是否违约”的问题,而是直击合同效力这一根本问题。主张双方约定的“不出国留学、疫情补录、年底认证”等服务内容,违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损害学历学位管理秩序,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合同应属无效。

  • 法律突破:这一策略从根本上否定了被申请人的抗辩基础。被申请人主张“已履行义务”、“政策变化属不可抗力”,但这些抗辩均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合同一旦被认定无效,被申请人的所有履约抗辩均失去意义。

2. 成功突破“不可抗力”抗辩

被申请人主张政策变化属不可抗力,不应承担责任。

叶俊律师团队观点与策略:

  • 证据运用:团队通过系统梳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申请人员工在签约前及签约过程中多次承诺“不出国留学”、“疫情补录”、“年底前获得认证”。

  • 逻辑制衡:团队指出,被申请人明知相关政策已发生变化,仍向申请人作出“年底认证”的明确承诺,其违约行为在先,政策变化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仲裁庭采纳了该观点,未予支持不可抗力抗辩。

3. 厘清定金罚则适用条件,争取本金全额返还

申请人支付了10万元定金,主张双倍返还145,600元。

叶俊律师团队观点与策略:

  • 法律分析:团队向客户充分释明,定金条款的有效性依赖于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无效,则定金条款随之无效,不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关于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

  • 务实目标:团队将核心目标锁定为追回10万元本金,并成功争取到部分律师费由被申请人承担,避免了仲裁费全部由申请人负担。

4. 精准把握过错分担规则,争取费用分摊

叶俊律师团队观点与策略:

  • 过错评估:团队客观评估了申请人的过错——申请人明知或应知“不出国拿认证”违规仍签约,亦存在过错。

  • 费用分担:基于双方均有过错的事实,团队主张律师费和仲裁费按过错比例分担。最终仲裁庭支持了该主张:律师费6,000元由双方各承担3,000元,仲裁费8,557元由申请人承担4,000元、被申请人承担4,557元。

三、裁决结果与仲裁庭观点

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如下:

  1. 被申请人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退还100,000元;

  2. 被申请人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3,000元;

  3. 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双倍返还定金、利息等)。

仲裁庭核心观点

  1. 合同效力: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疫情补录”方式办理不出国留学并获得教育部认证,目的违法或违规,违反学历学位管理相关规定,有违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合同无效。

  2. 定金罚则:定金条款的有效性依赖于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无效则定金条款无效,申请人已支付的10万元不具备定金性质,不适用双倍返还。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被申请人取得的10万元应当予以返还。

  3. 利息损失:申请人以违法手段获取学历认证,亦存在过错,利息损失自行承担。

  4. 费用承担:双方均有过错,律师费和仲裁费按过错比例分担。

四、结语与律师建议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留学服务合同因目的违法被认定无效的仲裁案件。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叶俊律师精准把握了“主张合同无效而非违约”这一核心诉讼策略,成功为客户追回10万元本金,充分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合同目的违法、机构虚假宣传类纠纷中的核心价值。

叶俊律师提醒广大留学消费者

  1. 警惕“不出国、短期速成、疫情补录”等宣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明确,此类“短期速成学历”、“不出国留学”、“疫情补录”均无法获得学历学位认证。切勿轻信机构承诺,以免“钱证两空”。

  2. 签订合同前务必核实项目合规性:签约前应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目标院校和项目是否在认证范围内,切勿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3. 保留全部沟通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宣传资料等是证明机构虚假宣传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存。

  4. 合同目的违法,合同自始无效:以违法或违规手段获取学历认证的合同,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自始无效。定金条款也随之无效,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

  5. 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发现被骗后,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选择最优诉讼或仲裁策略(违约之诉或无效之诉),实现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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