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加丽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80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代理的是原告方,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8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自书遗嘱有效;2.遗嘱中涉及的房产及其他财产等归原告所有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了自书遗嘱的效力,确认了房产归原告所有。
案例评析:
本案的难点首先在于被告的人数众多,且基本疏于联系,收集各被告的信息是影响案件进程的一大障碍;其次是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件结束,委托人也对律师的工作赞口不绝。在接案之前,委托人与本人进行了多次接触,也许是在挑选评比对律师进行考察,最终选择了本人进行代理。接案以后,委托人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双方的共同努力使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