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18年年初,吕XX收到了原告为某银行济南分行的法院传票,要求其对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吕XX收到传票一脸的困惑,其对诉状上所提的公司一无所知,2016年确实签过一次银行的担保合同,但她明明是出于好心为多年的老同事兼老邻居孙XX做担保,而且所说的金额也是150万,怎么诉状上写的是380万?吕XX翻出了孙XX给自己写的一份没头没尾的保证书,上面写着为了其名下的公司资金周转孙XX借用吕XX的房产办理XX银行借款抵押,期限为半年,时间一到即办理房产解押手续。吕XX无缘无故地成了被告,即使再困惑无法跟孙XX进行对质,孙XX在一次酒后中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成为被告以后,吕XX一时六神无主。
办案经过:
因孙XX已经中风,基本失去了语言能力,吕XX对本案的认知与现实中所显示出来的材料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具体如何去签得担保合同,时间一久吕XX也一时无法想起,真实情况如何已不可考。接受委托后,通过法院阅卷发现,原告提供的保证合同确实为吕XX本人所签,并且已经做过房产抵押登记。而诉状中所提到的公司已经无法取得联系,案件似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性。
案件结果
经过大量的查阅材料寻找证据,仔细的研究对比,作为代理人提出吕XX所提供的抵押担保对原告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不产生抵押效力。最终法院采纳了该观点,吕XX无需对该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看到判决吕XX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案件总结:
在接受委托之初,包括当事人自己在内对本案都没有什么信心,找律师代理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经过多次的沟通纠正,吕XX终于摆正了心态,对律师的工作积极配合。“山重水复疑无路,柳XX又一村”,在通过仔细研究对比案卷材料找到案件的突破点后,其信心倍增,到案件结束合作都非常顺畅。本案最后之所以能取得比较好的结果,究其原因,除了律师在工作中没有对案件敷衍了事、积极准备以外,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听从律师的指导也是不可或缺。
王加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