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加丽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4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可以无理由退房,本案当事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车位款和储藏室的费用。因2020年开发商交房一直延期,当事人申请退房退款,开发商虽答应退房退款但是一直不予办理,无奈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诉。
接案以后,为了尽快处理本案,拿回退房款,本律师积极与当事人和法院进行沟通,将本案分两步走,对没有争议的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争议比较大的部分通过诉讼解约。庭审过程中开发商方对退款提出不同的意见,经本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成功拿回退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