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普遍担心的就是“我”不清楚她/他有多少存款、有多少财产、有多少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各地法院在新规施行后,陆续向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章第六十六条: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
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认为记载的权利人、标的物、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该法规的修订,有效规避了夫妻双方隐匿财产,恶意转移财产,对在婚姻中"受委屈"的一方争取利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有利于法院真正做到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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