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嘉禾律师团队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29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点评:
本案系定作合同纠纷,我方系定作人,因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双方对于装修过程中的增量部分的具体内容及款项支付的问题产生了争议,后承揽人将我方诉至法院。
承揽人在主张的增项中确实存在重复的款项,在经过质证环节、我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整个案件的情况,最终判决确实存在承揽人重复计算的问题。
建筑工程类、装修装饰类的案件中存在的工程量、工期、质量、保修期及中途变更合同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建议双方通过合同的形式具体约定,不要口头约定,且支付价款时通过转账及备注的形式,这样在双方存在争议的时候,可以更好的说明清楚,减少矛盾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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