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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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胜诉】出差就医途中身故案:终审维持撤销原判,工伤认定维权终获司法确认

发布者:代伟律师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280人看过 举报

2026-02-25

律师观点分析

【二审胜诉】出差就医途中身故案:终审维持撤销原判,工伤认定维权终获司法确认

案件名片

?案件编号(20**)0***行终2***

?代理律师:代伟律师等(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陈某某等

?二审被上诉人:重庆某某区社会保障局

?二审第三人:重庆某某区某某职业培训学校

?核心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认被上诉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违法并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委托人维权之路终获终审支撑。

案件背景(承一审)

陈某天系第三人技术老师,受委派至大足区某学院授课并居住校内宿舍。20201111日凌晨,其驾车途中身故,司法鉴定为心肌炎致急性心力衰竭(车祸为诱发因素)。社保部门以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审中,代伟律师团队助力委托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社保部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该不予认定决定并责令重作。社保部门不服,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核心争议焦点

社保部门上诉主张:其已尽到调查职责,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陈某天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一审判决认定其证据不足属事实错误,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

委托人及代伟律师团队答辩核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社保部门始终未举证证明陈某天突发疾病与工作无关,亦未查清其凌晨驾车外出系紧急就医的关键事实,其上诉理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律师二审核心工作(价值核心)

1.筑牢证据闭环,驳斥上诉理由:在一审证据基础上,律师团队进一步梳理公安机关调查笔录、导航记录、院校证明等核心证据,重点举证陈某天事发前仍为学生线上辅导、导航目的地为医院的关键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直接反驳社保部门未查清事实的上诉主张,证明其行政行为缺乏事实支撑。

2.精准法律适用,强化裁判逻辑:紧扣《行政诉讼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庭审中明确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的核心原则,论证社保部门未能举证证明其不予认定决定的合法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再次阐明出差人员工作时间、场所的延伸性,夯实视同工伤的法律论证基础。

3.庭审精准抗辩,守住一审成果:针对二审庭审焦点,律师团队聚焦社保部门上诉的核心瑕疵,逐一拆解其上诉理由,清晰还原案件事实与法律逻辑,协助二审法院准确把握案件争议本质,避免一审胜诉成果因上诉被推翻。

二审法院裁判观点

1.社保部门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的主体,对其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但其举示的证据仍不足以证明陈某天事发前的工作状态、凌晨驾车外出的真实原因等关键事实。

2.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案涉不予认定决定并责令重作,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3.社保部门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办案核心价值

1.二审攻坚,守住维权成果:面对行政机关上诉,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和专业的庭审抗辩技巧,成功阻击上诉主张,确保一审胜诉成果得到终审确认,避免委托人陷入反复诉讼的困境。

2.专业护航,贯穿维权全程:从一审介入固定证据、提炼核心观点,到二审攻坚抗辩、强化论证,15年专业经验支撑下,律师团队全程把控案件走向,为委托人构建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3.明确裁判导向,维护权益边界:本案终审判决再次明确了工伤认定中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出差人员工作时空延伸的裁判思路,不仅为委托人争取到重新认定工伤的法定权利,也为同类工伤认定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司法参考。

4.践行律师职责,彰显专业力量:在行政机关与劳动者的权益博弈中,律师团队始终站在委托人立场,通过严谨的法律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诠释了专业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核心价值。


代伟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盈科全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1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1500120********10 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