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张某,男,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务工,201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
因本案于2017年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并处罚金,同年被赤壁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2月7日被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吴武林,湖北文喆律师事务所律师。
事发2015年7月,徐某与前妻离婚,因怀疑前妻童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怀恨在心。徐某邀张某等采取以暴力方式限制刘某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被告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
吴武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