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吴武林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1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鄂赤壁XX民初字第00651号 原告A, 委托代理人A,湖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 原告A诉被告B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A任审判,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5)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A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