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问:怎样才算公司发起人 ,公司可以股东投票取消公司发起人吗?
律师回答:首先,公司发起人指的是创办、筹备公司,提出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权(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公司成立后,发起人被载入股东名册而成为公司股东。
其次,股东是因为对公司出资,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而成为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股东资格丧失的情形:(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公司没了)(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股东没了)(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投入的钱没了)(4)股权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投入的钱没了)(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股东会决议不能任意剥夺股东的股东资格。
但有一个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只有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才能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