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多少会知道一些。但是,往往不够全面。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解释,本文详细列举夫妻共同财产内容,提供给婚姻围城内外的各位。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是指哪些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做了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上便是法律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转换成老百姓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各类收入、存款、存款利息、投资收益(婚前投资,婚后产生的收益也是共同财产)、任一方继承的遗产或受赠的财产(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除外)、住房公积金、退休前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单位破产安置费等。
陈翠霞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