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刘某等45人分别就某鞋业公司拖欠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提起诉讼。一审期间,刘某等45人申请诉讼保全,将某鞋业公司急于交货的一批货物查封,致使双方矛盾升级,情绪对立严重。某鞋业公司歇业后,刘某等45人又多次围困厂房,当地政府也曾介入,但未妥善解决。
(二)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某鞋业公司支付刘某等45人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某鞋业公司不服,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审判长及承办人创新微信调解方式,并结合其他调解方式,耐心调解,历时两个多月,促成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6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
(三)典型意义
创新微信调解新模式,便利当事人达成和解。中山市中级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利用微信可视性、远程性、可记录性、可复制性等特点,进行微信调解,助力劳动者追讨薪金,体现了司法为民、高效司法的精神。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01月22日发布的《广东高院发布保障劳动者工资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