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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660人看过

基本案情:

孙某某为某酒店餐饮部主管,下班时在酒店停车位拾得客人一个钱包后,委托他人与失主取得联系,归还钱包受领酬金。酒店知悉后,把孙某某从餐饮部主管岗位调整至服务员岗位(工资待遇不变)。孙某某未接受。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酒店并无不当,且在起诉前已经通知并取得了工会的同意,程序合法,应属合法解除。

典型意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海门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04月26日发布的《海门市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劳动争议八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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