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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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

发布者:王健律师 时间:2018年04月26日 36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一审当事人没有聘请律师辩护,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没有适用缓刑。一审判决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中***委托王健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认真查阅了案卷,多次会见了***,本案确属事出有因,***并非故意干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且认罪悔罪态度好,律师第一时间向二审法院提交开庭审理申请,并获得二审法院的同意。为了争取二审改判,律师进行大量的工作,首先,积极与参与执法的受伤人员联系沟通,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之后,通过走访调查,了解了事情的起因:***经营一家服装厂,在搬迁范围内,由于资金问题实在无力承受搬迁费用,未按照政府规定时间搬迁,因此对检查组的执法有排斥、抵触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情况混乱,***经营压力、生活压力过大,在那种环境下情绪失控才会实施了违法行为,这与一般的妨害公务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家庭困难,全家都靠服装厂生活,主要代加工冬季服装,一审判决的刑期过长,影响了其一年的生产经营,虽然这不是法定从轻的理由,但适当减轻处罚不违反法律规定,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又可以兼顾社会效应,符合刑法精神。

庭审中,公诉人对谅解书认可,虽然认为其他理由并非改判的依据,但并不反对律师的辩护观点,最终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改判。

本案事实并不复杂,当事人一审过分自信,没有委托律师辩护,没有重视刑法中的量刑依据,认为已经取保候审就不会判处实刑,从本案中充分可以看出,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的重要性,律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环节,诉讼是不容疏忽大意的。

 

 

 


王健律师,女,1976年出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上海融孚(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至今近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中区
  • 执业单位:上海融孚(重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33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侵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