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莲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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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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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代理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者:王莲花律师 时间:2017年04月05日 1452人看过 举报

2017-04-05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件比较复杂,本案的被告是一家支付企业,其开发了一款支付产品,并进行了招商,原告作为区域代理服务商,与作为被告的该企业签订了区域代理服务合同,该合同带有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但原告考虑到打解除合同对本案合同款的返还以及损失的赔偿问题更有利,因此选择了以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区域代理服务合同纠纷作为案由进行起诉,诉讼过程中,对方提出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的抗辩事由,但因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属于区域代理服务合同,因此对方的抗辩没有得到法律支持,作为区域代理服务合同,作为支付企业应当具有支付资质,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但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告提供了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而本案的原告向法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导致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原告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返还合同款并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履行合同而受到的损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一审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之后被告不服从判决,又上诉到济南中院,经过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原告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的律师代理取得了胜利。

王莲花律师为国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的专职律师,1998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后于贵州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专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国曜琴岛 (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4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
山东国曜琴岛 (济南)律师事务所
1370120********44 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