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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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的车登记在姐姐名下,姐姐离婚,车归谁?

作者:郝玉才律师时间:2026年0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次举报
2026-01-13

离婚纷争起,“无辜”车辆被分割,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车,所有权该归谁?

购车时登记姐姐名 离婚后车归姐夫引争议

2021年,A 全款五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货车,当时因故便将车辆登记在姐姐 B 名下,但实际上车辆一直由 A 使用。

2024年,B 与丈夫 C 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调解协议中将这辆货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 C 所有。A 认为该车虽登记在姐姐名下,但实际是自己的车且一直在使用,遂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    

法院:离婚调解中隐瞒事实 车辆归实际出资人           

案外人 A,未参与 B 与 C 的离婚诉讼,且有证据证明该案的离婚调解书内容错误且损害其权益,其在知悉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诉请撤销或变更离婚调解书的相关条款(离婚案中涉及车辆归属部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车辆虽登记在 B 名下,但 B 与丈夫 C 在离婚调解中均隐瞒了该车实际由 A 出资购买并长期使用的事实,应认定 A 为真正车主。最终,法院判决撤销 B 与 C 在2024年离婚调解书中关于货车的条款,确认车辆归 A 所有,并要求 B 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官:案外人权益受损 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简单地讲,别人打的官司你没有参与,但你对该案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判决结果与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损害了你的民事权益,你可以去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起诉那个官司的当事人,请求撤销损害你民事权益的判决内容。特别提醒,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从你知道自己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那天算起,六个月内起诉,否则无效。


郝玉才,女,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聚焦专注、精益求精是郝律师一贯的工作作风,珍惜每一份信任,不辜负每一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2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
1410320********27 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