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萍律师
温检萍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2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西-萍乡执业11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放火罪被从轻处理判缓刑案

发布者:温检萍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101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简要案情:

2014年2月,黎某因与同居女友发生矛盾,将停在萍乡市市区某街道上的两人共有的一辆车子放火烧掉,造成车子毁损,周围店面财物受损的后果,后萍乡某电台对此事予以了报道。

律师接手本案后,认真分析案情,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发表自己的看法,经两审判决后,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主要辩护观点:

1、本案是因婚姻感情纠纷激情引起,具有偶然性,被告人也主要是损害财物的主观故意。

2、本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所能在其可控制范围内,因为本案发生时有警察在巡逻,被告人知道车子油箱内没有油。

3、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交待,庭审时也能如实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悔罪态度好。

4、被告人是初犯,事出有因,犯罪主观恶意很低。

5、事发后,被告人想尽办法从亲友处借款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充分谅解。

6、在看守所羁押半年多期间,已能给被告人起到惩罚教训的作用,被告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后果,表示悔恨。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简要案情:

2014年2月,黎某因与同居女友发生矛盾,将停在萍乡市市区某街道上的两人共有的一辆车子放火烧掉,造成车子毁损,周围店面财物受损的后果,后萍乡某电台对此事予以了报道。

律师接手本案后,认真分析案情,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发表自己的看法,经两审判决后,最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主要辩护观点:

1、本案是因婚姻感情纠纷激情引起,具有偶然性,被告人也主要是损害财物的主观故意。

2、本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所能在其可控制范围内,因为本案发生时有警察在巡逻,被告人知道车子油箱内没有油。

3、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交待,庭审时也能如实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悔罪态度好。

4、被告人是初犯,事出有因,犯罪主观恶意很低。

5、事发后,被告人想尽办法从亲友处借款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充分谅解。

6、在看守所羁押半年多期间,已能给被告人起到惩罚教训的作用,被告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后果,表示悔恨。

本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西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培训,先后取得国家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萍乡
  • 执业单位:江西辉彭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320********2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工伤赔偿、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