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为了保证试用期因劳动者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的时候需要告知录用条件以及试用期转正考核标准等,同时让员工签字确认,以免发生诉争时因以上原因导致败诉。
故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如下三个方面:
1.解约时间要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需在试用期限之内,试用期满或者试用期之外不能适用该项解除条件。
2.解约理由要充分
录用条件因用工实际情况会具有很大差异,但无论何种录用条件,都必须明确具体。
3.解约程序要合法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且以书面形式为宜,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