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收辞职报告怎么办?
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的范畴,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收到该申请时,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
因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一经送达到公司即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所以,即使公司拒收辞职报告的,也不影响劳动者的离职,劳动者只需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即可届时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呢?
1.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辞职书面文件,在快递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即使公司拒收,快递公司的退件记录也可证明已履行了书面通知义务;
2.在递交辞职通知书时进行录音或录像;
3.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用人单位收悉的方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