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如何界定?
司法实践中,会出现一种情形,即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和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被列为共同被告后,均无法证明交通事故时,其机动车不在现场。此时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各地做法不一。
一种处理方法是,从保护弱势的被侵权人出发,既然双方都无法举证证明自己并非侵权人,故由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按份责任。
另一种处理方法则更进一步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让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与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到底应在实践中采取何种处理方法?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