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处理涉及子女抚养费问题时,应以满足子女生活和教育需求为着眼点,以离婚父母自愿协商为首选,贯彻合理分担为原则。对于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当然,在实践中生活中,应以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认定,而不能简单地“一刀切”。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