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王少花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109226456
咨询时间:09:00-22:59 服务地区

婚姻家庭中“过错方”的认定?

作者:王少花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19次举报

婚姻家庭中“过错方”的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因此,丈夫或者妻子出轨,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一方。那么,什么是过错方,哪些情况属于存在过错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过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过错方必须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在一起。

3. 家庭暴力

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家庭成员生病却不给其治病,再如不给吃饭等,如若存在以上任意一种行为,无过错一方提起诉讼离婚,请求让有过错乙方给予补偿的,则有过错乙方应给予一定赔偿。


王少花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5109226456
  • 陕西佐策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4.35%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次 (优于93.3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0次 (优于97.3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846分 (优于96.7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05篇 (优于96.24%的律师)

版权所有:王少花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84195 昨日访问量:26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