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佳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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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后与他人同居,不构成重婚罪获释

发布者:邹佳旺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25人看过 举报

2026-09-23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郑某与原配妻子婚后感情长期不和,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双方处于长期分居状态。分居期间,郑某与钟某共同同居生活。后因相关经济纠纷,该情况被他人举报,郑某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郑某家属委托邹佳旺律师团队承办本案。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邹佳旺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分别会见当事人郑某以及钟某,全面核实案件事实细节,梳理全案证据材料。 办案律师结合重婚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以及同类案件司法实践,对本案进行法律分析:重婚罪要求行为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核心要件是存在法律婚姻,又另行缔结法律婚姻,或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本案中郑某虽与原配长期分居,但并未办理离婚手续;不过郑某与钟某同居过程中,并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不存在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不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郑某的行为不应认定为重婚罪。

邹佳旺律师团队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意见,提交法律分析意见,向检察机关阐明本案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适用观点,论证郑某不构成重婚罪。

三、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采纳邹佳旺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郑某不构成重婚罪,当事人郑某得以释放。

四、律师点评

邹佳旺律师提示:夫妻分居不等于离婚,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区分同居行为与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单纯的婚外同居属于民事层面的过错行为,并不必然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对外宣称是夫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会涉嫌重婚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议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后,再重新组建家庭,避免引发刑事法律风险。

邹佳旺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创始人,律所刑事部副主任,曾在广州法院刑庭工作,参与审判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4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1440120********41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