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到底算不算职务侵占罪
推荐刑事律师许丽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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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营企业股东之间因财产纠纷闹到报警,指控对方构成职务侵占罪,家属往往陷入“股东纠纷还是刑事犯罪”的困惑中。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许丽洁结合的实务案例,为您厘清核心判断标准。
根据,职务侵占罪的核心是侵占“本单位财物”,而非股东个人权益。比如中的汤某转移李某个人股份一案,法院最终认定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关键原因在于汤某转移的是李某个人持有的股份,而非公司账户资金、设备等单位财物。股东出资后,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已归公司所有,未分配的资产并不直接属于具体股东,因此侵占股东个人股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判断股东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侵占对象必须是公司的资金、设备、货物等本单位财物;第二,股东必须利用担任公司高管、财务等职务的便利,比如利用管理公司账户的权限转走资金;第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股东只是因分红、股权转让纠纷暂时扣留公司资金,打算协商解决后归还,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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