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丽洁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许丽洁律师 |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专注刑事辩护业务,深耕电信网络犯罪、诈骗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信罪等涉网络黑灰产刑事案件,擅长处理共同犯罪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全阶段开展有效辩护,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起诉、重罪降档、缓刑等最优处理结果。
办案特点
? 精通网络类刑事案件办理,精准辨析共同犯罪中主从地位,善于挖掘案件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 重视实务化解,积极推动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把酌定情节转化为实实在在量刑利好;
? 不局限于卷宗书面辩护,兼顾会见沟通、与办案机关专业法律意见沟通,全流程跟进案件;
? 既承接社会委托案件,也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多起法援案件获评官方优良案件,办案质量得到司法机关认可。
代表性成功案例
案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逮捕羁押后成功争取缓刑
张某某因参与冒充公检法诈骗的赃款现金收取、转移,涉案既遂金额 15.7 万元,公诉机关认定情节严重,法定量刑 3?7 年,当事人已被逮捕羁押。
许丽洁律师接受委托后,抓住案件核心要点:论证当事人属于受指使的从犯;识别其中一宗事实构成犯罪未遂;积极推动当事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筹措资金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法院全部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当事人得以解除羁押回归社会。
刑辩成功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已逮捕羁押,成功争取缓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受同案人指使,多次参与电信诈骗赃款的现场收取、转移工作,直接从被冒充公检法诈骗的被害人手中收取现金,涉案既遂金额 15.7 万元,另有一笔 10 万元属于着手实施但未实际取得钱款的未遂事实。公诉机关认定本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达到 “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区间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给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前期已被逮捕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判处实刑风险极高。本案辩护人:许丽洁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
案件难点
- 案件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标准,法定量刑档位 3?7 年,即便具备从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判处实刑概率较高;
- 当事人属于直接上门收取诈骗被害人现金的人员,系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重要环节,属于司法重点打击对象;
- 当事人处于逮捕羁押状态,相比取保状态的案件,争取缓刑的难度显著更大;
- 多名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开展退赔、获取被害人谅解存在现实阻力。
辩护办案亮点
- 厘清犯罪地位,争取从犯减轻降档处罚 辩护人梳理全案分工,提出当事人仅听从上游同案人的指令行事,未参与诈骗策划,不掌握诈骗话术,也不掌控赃款最终分配,仅获取少量报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法庭采纳该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
- 锁定犯罪未遂法定情节,挖掘从轻量刑空间 针对第三笔拟收取 10 万元赃款,但最终未实际取得钱款的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该宗事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该辩护观点被法院采信。
- 全力推动退赃退赔,促成被害人谅解,修复社会损害 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额退出违法所得 2500 元,同时多方协调筹措资金,向其中一名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15000 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为适用缓刑奠定关键酌定基础。
- 综合全案情节,充分论证缓刑适用条件 结合当事人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完成退赃、部分退赔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向法庭充分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再犯罪风险低,请求对其适用缓刑,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判决结果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决:
- 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 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500 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办案小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 “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 3?7 年,加之当事人已经被逮捕羁押,此类案件争取缓刑难度极大。本案辩护过程中,成功争取认定从犯、犯罪未遂两项法定从宽情节,同时落地退赃退赔谅解工作,最终实现羁押后改判缓刑,帮助当事人重获人身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