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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小强和小刚合伙做生意,好景不长,合作了半年,因为一点意见分歧,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二人商量散伙的事,经过多次沟通,最后二人在微信聊天里达成了一致,由小强把小刚当初的投资款5万元退回给小刚,之后,合伙事务与小刚没有关系。
然而,退款期限到了,小强却迟迟没有退款,小刚起诉到法院。小强却称,二人没有签订散伙协议
提醒:
相比之前的《合同法》,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469条作出的新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那么,微信聊天记录中,有关协商一致的部分,当然可以视为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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