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假冒注册商标罪能请律师申请不批捕吗?咨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答:委托律师可以提交《不提请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委托刑事律师后,律师通过会见和与办案机关沟通后,对案件有了大致的了解,对于定性有争议或情节轻微的案件决定是否撰写《不提请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六十八条规定,在审查批捕过程中,辩护律师认为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不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的意见:(1)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2)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3)无社会危险性;(4)不适宜羁押。
律师建议尽早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
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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