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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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物业服务企业标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李荣武律师|时间:2016年10月02日|分类:经济仲裁 |861人看过

   1、投标书的内容、格式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单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如果形式上有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废标的情况,应当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防止未中标企业对招标行为投诉。作为评标专家,评标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投标文件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没有目录,没有页码,该盖章的不盖章,应提供的资料不提供,所供非所需,计算依据前后不相符,提供的财务数据不符合财务原则,错别字多,装订粗糙等问题,导致评委对资料的齐全性、准确性打分打折扣。

  2、审查服务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在公开招投标中,如果提供的服务内容有漏项,将被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或是企业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甚至做废除投标资格处理。应注意投标书中对招标物业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是否完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注意是否有漏项。有的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有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内容,但有的企业在招标文件中不做应答,没有职责分工,也不做该项服务费用预算。

3、物业服务方案中应具有对服务内容的必要分析

   待审查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做好这些必要的分析,总结出最终的服务需求和目标,因为这些分析是决定物业服务方案是否适合的前提,物业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和适宜性在评标中占有很大的打分比重。评标过程中发现,一些投标书的物业服务方案普遍缺少对服务对象需求的分析,缺少服务重点和难点分析,对特殊需求和特殊技术要求不能识别,导致物业服务方案没有针对性,甚至千篇一律。

   4、注意物业服务目标的定量和定性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最终确定的服务定位和服务需求制定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制定一般分为定量的和定性的,一般情况下,能定量的尽量进行定量,定性和定量的指标都应是可测量的。服务目标的定量制定应与服务定位档次相符合,可以参照有些地方有关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及价格的文件,深圳市、上海市等都有这些文件。按照《物权法》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只有依约定服务的职责,因此,指标的制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不能超越物业服务的范畴,不能超越正常的服务能力。定性指标的制定应注意频次和时间间隔的概念,应说明服务工作后所取得的效果。

   5、注意物业服务方案的内在逻辑性

   评标过程中发现有的物业服务方案缺乏内在的逻辑性。物业服务方案的内在逻辑性应:根据服务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指标,配置合理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能源,以一定的服务管理模式运作,职责分工明确,不重叠,不漏项,明确服务流程和检查标准,以相应的内部和公共制度以及必要的措施来保障物业服务指标的完成,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规避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6、注意成本费用测算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规定,物业服务成本一般包括以下九项内容: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b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c物业区域清洁卫生费用;d物业区域绿化养护费用;e物业区域秩序维护费用;f办公费用;g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h物业共用部位、   公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i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2016-10-022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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